证道网
zheng dao wang
书城
返回首页
《周易》第06卦 讼卦
上一章
返回目录
下一章
讼:有孚窒惕,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 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 九二: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 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或从王事,无成。 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,渝安贞,吉。 九五:讼,元吉。 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 象曰:天与水违行,讼。君子以作事谋始。 象曰: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。虽小有言,其辩明也。不克讼,归逋窜也。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食旧德,从上吉也。复即命,渝安贞,不失也。讼元吉,以中正也。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